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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推进医疗责任保险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发布日期:2014-10-21浏览次数:15139

        陕西省卫计委和省保监局等多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陕西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共同促进医责险进一步发展。要求到2015年底,三甲级医院全部参保,二级公立医院的参保率达到9成以上,将有望解决在医疗过程中出现责任纠纷。 
        据了解,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延礼曾指出,拓展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是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的重要途径。 
        按照《方案》要求,2014年底,陕西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50%以上,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60%以上;2015年底,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 
        由陕西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陕西保监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成的省级推进医责险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将医疗责任险的推进情况与年度“平安医院”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相挂钩;将医调委的组建情况作为社会综治考评的重要指标,确保年底前覆盖率以县区为单位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