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新规定:药代做业务,要开未行贿证明!拜访先预约,一周只给一下午! ▍药代做业务,要开未行贿证明 28日,郑州人民医院发布《关于规范医药、器械等经销企业在我院进行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定》。
这家始建于1912年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求来做业务的药代,先审核登记,一年一次。否则,不允许开展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业务活动。 登记注册时,除了企业授权书、、合作协议、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材料之外,这家医院还要求,持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意思是,药代进行备案时,要带着未行贿的证明。 ▍拜访先预约,只有一下午的时间 还有个哭笑不得的地方。 要求医药代表注册后,每次业务活动前,要先向纠风办、药学部等部门预约,填《接待日登记表》,发到指定信箱,经审批同意后,才能来医院办事。登记表要填写:姓名、性别、单位、地址、电话;来干嘛、怎么干、干多久详细内容。 医院给出的接待时间为:每周二下午(遇节假日顺延一周)。 看了这些规定,有种去医院“探监”的感觉。另外的话,每周只有一下午的拜访时间,肯定是不够的,也没效果。医生在摄像头下面端坐,留给每个药代几秒钟时间,递资料、聊几句。这不是学术推广,倒像招聘会现场。医生一下午晕头转向,啥也记不住。 ▍禁止伪装成患者进入医院 医院发布了“7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