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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省集采已启动,5类试剂带量采购!

文章来源:健康界发布日期:2023-11-24浏览次数:61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安徽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省(区、兵团)组成采购联盟开展多个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

采购周期

本次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

采购品种及检测项目分类

人乳头瘤病毒(HPV-DNA)检测、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5类试剂开展带量采购。

联盟覆盖25省,各品种设置高有效申报价

公告指出,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单位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本次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联盟地区有关规定自愿参加。

参加采购的医疗机构按申报产品分规格包装填报未来一年需求量。每家医疗机构报送的各检测项目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累加形成检测项目的首年意向采购量。以人份为单位,联盟采购办公室将邀请专家议定集采各检测项目的高有效申报价(具体另行公告)。

按量分组,三类项目采取组套采购

本次联盟集采将单检测项目或组套检测项目品种齐全项目按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分为AB两个竞价单元,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3类产品分别按组套采购。不能满足组套检测项目品种齐全的,作为C竞价单元组。根据企业报价由低到高或降幅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中选产品,实施带量采购及执行相关配套政策。

拟中选规则确立,产品联动全国低价

拟中选规则一

同一竞价单元内(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酶联免疫法)、传染病八项产品(化学发光法)、糖代谢两项分别作为一个竞价单元),根据有效申报企业数目及排名顺序确定拟中选企业,拟中选排名与企业排名规则相同。

拟中选规则二

按“拟中选规则一”未能中选的企业,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3类产品若整体申报降幅高于50%其他两类产品若其申报价格低于高有效申报价格的0.5倍,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不受中选采购企业数量限制,其拟中选排名位列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企业之后。

按照拟中选规则一拟中选的企业,BC组的拟中选价格高于同检测项目的A组平均中选价,企业需接受调平至A组平均中选价后拟中选,拟中选排名顺序不调整,若企业不接受调平,则取消中选资格,不递补。按照拟中选规则二拟中选的企业,BC组的拟中选价格高于同检测项目的A组低中选价,企业需接受调平至A组低中选价后拟中选,若企业不接受调平,则取消中选资格。

分量规则,C组产品不分量

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对应意向采购量全部计入该中选产品的首年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未在中选范围,对应的意向采购量作为该组待分配量,A组和B组的待分配量不互通。

意向采购量为未中选产品的,由该医疗机构优先选择拟中选排名高的企业产品,若医疗机构申报的所有意向采购量企业全部未中选,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其中,按“拟中选规则二”拟增补的中选企业,不参与待分配量的分配;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的C组产品不分量。

带量采购价

本次联盟集采依然设置了低价联动模式,要求产品的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202211日至中选结果公布日参与联盟所有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省级带量采购价三者低值。

若出现高于上述价格低值的,企业需同意以上述价格低值作为产品带量采购价,否则取消中选资格。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中任何拟中选产品出现上述情况且不接受调平的,其组套内所有检测项目产品拟中选资格一并取消。

合壹汇观点

此前,安徽便已经探索过两批试剂带量采购项目,一是涉及肿瘤相关抗原测定、感染性疾病实验检测、心肌疾病实验诊断、激素测定、降钙素原(PCT)检测的20215类化学发光试剂带量采购项目;二是2022年凝血六项、心梗三项POCT检测带量采购项目,这两批带量采购项目的经验积累为本次大规模带量采购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随着国家扶持以及本土企业的技术突破,试剂类国产替代速度正在加快,预示着国内医药行业将更加独立和自主创新。期待未来医药行业在更多领域实现突破,市场潜力进一步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