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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套”医改方案:中科院建议城乡医疗保险合一

文章来源:168医疗器械网发布日期:2008-01-29浏览次数:67682

                                                 

2007年,九大“医改方案”曾一度争论不休。而在2008年新医改方案即将出台之际,“第十套”医改方案又悄然引起广泛关注。

    “这只是在中科院的主导下我们医疗卫生界专家参与制定的一份医改建议,还不能称其为‘第十套’方案,只是希望能为完善即将出台的新医改方案提出我们行业内的建议。”

    作为中国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学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建议”咨询项目组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学教研室主任陈少贤教授在接受《财经日报》采访时作如上表述。

    课题组认为,初诊医疗机构包括村医、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和城镇社区医院。这一级的医疗机构应承担全国绝大部分病人的初诊服务,对于分流病人、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对消除“看病难”的局面具有决定性意义,是整个医疗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

    而对于“社区卫生”发展,课题组还提出“应补上硬件、人才和医保三个短板”。

    课题组还认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应当包括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商业性医疗保险。

    并由此提出三个建议:一是要逐步打破城乡差距,建立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二为一,实行城乡居民一体化管理。

    二是政府应该立法强制性实施雇主与雇员共同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措施,确保雇主承担不低于80%的医疗保险费用。

    三是建议国家规定统一的政府部门(如卫生部)来统一管理所有的公立医疗保险机构,切实加强监管,建议建立一个由多部委组成的“国家健康委员会”,对医改涉及到的各类问题有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