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急诊就医安全,防止非法、违法行医行为的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健康的春节,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决定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医疗机构的急诊、夜诊执业情况,值班医生、护士在岗及资质等相关情况;二是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操作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检查范围包括综合性医疗机构及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要求地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抽查本级直管的医疗机构不少于10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抽查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不少于5家。检查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16日。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市(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同时要求各市(州)要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打击非法行医监督举报电话,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曝光。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将随机抽查部分市(州)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情况及本次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全省两节期间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后予以通报。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