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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立医院召开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发布日期:2012-12-31浏览次数:31251

     镇江市政府昨天举行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2013年1月1日起,镇江全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正式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2000元以上高值耗材零利润销售、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镇江公立医院摆脱“以药养医”走出了扎实一步,也对“过度诊疗”、“过度开药”等扭曲医疗现状举起了“手术刀”。


 

图为:镇江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现场

  “镇江是江苏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镇江市卫生局副局长伏庆鸣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实施的“新政”还需要摸索和完善,此后其他城市公立医院也将跟进,镇江的改革为此具有“示范性”。

  医改加减法
  药品价格 医疗机构减收约1.84亿元

  4830种药进来什么价就卖什么价

  大型设备检查费、部分检验项目、高值耗材也跟着降了

  镇江市物价局副局长田先华介绍,“新政”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制剂除外),实行零差价销售,共涉及4830个参保和非参保药品品种和规格。
  CT、MRI等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也将降低。二级医疗机构取消磁共振扫描(MRI)(编码2102)和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编码2103)指导价格上浮15%的规定。三级医疗机构CT、MRI上浮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并在两年内取消上浮政策规定。
  另外“肝功能检验组合”和“住院生化组合”检验价格也会下调。规范并确定“乙肝两对半定量检测”和“大生化组合”基础套餐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收费标准。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和低等级医疗机构对高等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认同机制,避免病人重复检查,降低病人医疗费用。 降低高值耗材销售价格。对单独收费的高值耗材品种,建立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高值耗材的差率和差价,试行对单价2000元以上的单品种高值耗材实行零利润销售,直接让利于民。这一点在骨科及心脏病患者身上尤其得到充分体现。
  “贵的耗材医院无利润,就能有效去除医院、医生多用高耗材的动力”,镇江市卫生局局长林枫在回答扬子晚报记者提问时如此表达。
  诊疗收费 医疗机构增收约1.43亿元

  医护人员的诊疗服务价格将提高

  门诊、急诊挂号费,病房降温取暖费反而取消了

  据介绍,镇江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2005年批准实施,其间,虽增加调整了部分项目标准,但总体项目结构标准没有变,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偏离医疗服务价值,医疗服务的知识价值、技术价值和风险成本未能得到体现。
  林枫表示,此次改革不单纯是医药价格的改革,其实更是补偿机制的改革,要通过调整技术劳务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让医者能够认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促进卫生事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在实施“四降”的基础上,“新政”将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价值和风险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为:提高诊查费、护理费、临床诊疗及手术费、中医服务项目等收费价格,重新调整病房床位费的项目内涵和标准。本次价格改革统一取消1元的门诊挂号费、急诊挂号费、病房5—6元/天的降温取暖费。
  改革突出了对传统医学发展的扶持和传承,试图探索符合体现中医特色的成本核算办法。改革目前以成本为基础的单一定价方式,使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体现传统医学的文化底蕴,提高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医疗机构减收4000万元

  还有何亮点
  剖宫产等9个病种“一口价”治疗
  均为手术治疗病种,到哪家试点医院都是一个价

  “同病不同价”的质疑声有望逐步消失。记者获悉,此次改革,镇江将选择部分临床路径明确、疗效可靠的病种试点开展按病种收费。在医患双方签订按病种收费协议后,剖宫产、腹腔镜下手术治疗胆石症等9个病种将按病种付费,通俗地讲就是“一口价”或“打包价”,让患者事先“心中有数”。
  目前,镇江市民在看病时是按项目付费,比如抽血交一次费、透视交一次费、医生开药或挂水时的针头都要先交钱。试行的按病种付费的机制,将倒逼部分医生改变过去过度诊疗、过度开药的扭曲状态,向正常状况回归,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镇江先行执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包括:腹腔镜下手术治疗胆囊结石、常规手术治疗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经尿道膀胱镜前列腺切除术治疗前列腺增生症、腹腔镜手术下治疗子宫平滑肌瘤、腹腔镜手术下治疗子宫腺肌症、腹腔镜手术下治疗卵巢良性肿瘤、腹腔镜手术下治疗等。
  对于此前南京推出的肺癌等治疗“一口价”项目,镇江医改新政会否涉及?伏庆鸣副局长就此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可以视患者意愿,参照单病种项目“一口价”模式实施。
  另外,此次调整的护理类、手术麻醉类项目价格为高价格,不再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价费〔2005〕213号)规定的15%上下浮动规定。
  困难群体就医仍享受“五免五减半”
  具体减免办法按照《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执行
  田先华副局长告诉记者,镇江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后,将继续执行《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文件规定,对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实施医疗费用减免政策。镇江市区(京口、润州、丹徒、新区)的城市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特困职工、农村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在乡精简老职工、政府集中供养的孤残儿童等民政福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诊时凭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享受“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五免”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注射费、住院诊疗费和住院基本医疗护理费;“五减半”即减半收取治疗费、检查费、放射费、基本手术费和住院普通床位费。
  实施按病种收费方式下,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费用减免按照镇江市物价、卫生、人社、财政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试点部分病种按病种收费的通知》规定执行。如救助对象采用经尿道膀胱镜前列腺切除术治疗前列腺增生症,选择按病种收费方式,在三级医院可直接减免自费医疗费用1000元,二级医院减免800元;采用腹腔镜手术方式治疗卵巢良性肿瘤或子宫平滑肌瘤,选择按病种收费方式,在三级医院可直接减免自费医疗费用700元,二级医院减免400元。
  一点提醒
  执行新政后,部分患者费用会增加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说执行新政后,所有患者的医疗费用都降低。林枫表示,此次新政制定的原则是“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完善服务,转换机制;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定期考核,动态调整”,由于病种不同,每个患者的具体体会可能会不一样:“新政”后,一些患者的费用可能降低了,一些患者的费用可能反而比原来还有所上涨。
  林枫指出,总体上,百姓的就医负担是减轻了。而更为重要的是,改革通过消除“以药养医”,转换机制,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链,进一步体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进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