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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文章来源:华商报发布日期:2014-08-01浏览次数:16807

        据悉,民营医院医生今后将可以和公立医院医生享受同样的职称评定、人才培训机会,获得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机会,公立医院医生也有希望在民营医院“兼职”。昨日的陕西省卫生计生半年工作会议上,释放了以上信号:近期,我省将出台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文件,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发展。 
        公立医院挤破头,民营医院没人去,很大程度上是民营医院的医疗水平不被信任。但今后,民营医院也将在职称评定、人才培训、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临床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资格认定等方面,享有和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待遇。 
        更开放的政策是,今后公立医院的医生也有望在民营医院“兼职”,我省将研究制定多点执业标准、制度和办法,促进医师向基层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流动。但这样的“兼职”需要对执业医师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有序执业、规范管理,保障医师和患者双方利益。

        会上还透露,我省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费用报销标准等方面,给予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样的待遇,患者就不用再因医药费无法报销,而放弃在民营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