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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办医机构44.4万家 占医疗机构总数的45%

文章来源:中国网发布日期:2017-08-11浏览次数:935

 8月10日,在国家卫计委“‘放管服‘有关工作进展成效”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为了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国家卫计委出台了系列政策,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社会办医机构有44.4万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45%;社会办医院有1.69万家,占医院总数的57.2%。
她表示,2011年至今,公立医院数量基本持平,社会办医院数量累计增长,翻了一番,成为推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据介绍,根据国办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要求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
在医联体建设方面,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面,累计支持社会办医创建临床重点专科项目28个,投入项目经费1.4亿元,省级和市级层面的重点专科项目也有相应资金支持社会办医。在新农合定点医院方面,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焦雅辉称,今年2月,国家卫计委委修订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专业优势,调动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加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类别,进一步拓宽办医渠道,丰富办医层次,鼓励社会力量连锁举办,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据介绍,在今年2月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为社会办医提供了宝贵的人才支撑。截止目前,全国共有6.6万名医师多机构执业,其中到社会办医的占69.6%。今年4月,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焦雅辉表示,下一步,国家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二是再增加5类独立设置的机构类别;三是加快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四是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五是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六是对于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诊所的,进一步给予优惠政策;七是清理医疗机构审批中的一些无谓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