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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新一轮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全球医疗器械网发布日期:2023-07-07浏览次数:58
核心提示:河南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试点单位因地制宜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启动了2023年度河南省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试点工作,明确要在42个试点单位、21个自愿参加试点的单位开展试点,探索符合河南实际的可复制、可借鉴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路径,进一步推动全省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河南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


此前,省卫生健康委已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要结合新时代妇幼健康服务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需求,探索适合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特点的中医药科室设置、人员配置、职能任务、适宜技术等;推广妇幼健康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孕产期调理、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的独特疗效作用;引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省级中医药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基层,促进全省中医专科联盟发展、科研协作及学术交流,全面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拓展妇幼健康服务内涵,推动中医药与妇幼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能力。


《方案》确定了新密市等第一批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融入妇幼健康试点单位8家、荥阳市等第二批各省辖市推广试点单位34家,作为本轮主要试点单位,纳入《2023年河南省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质升级项目》予以支持,并定期评估试点成效、进行绩效评价;确定了郑州市等7家市级妇保健院和栾川县等14家县级妇幼保健院为自愿参加试点的单位,参与试点成效评估、不纳入绩效评价;确定了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单位,在本轮试点工作中发挥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引领作用,参与试点成效评估、纳入绩效评价,指导基层试点单位的项目落实和绩效评价。


河南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试点单位因地制宜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定期组织试点单位互访现场交流,也可结合本地情况自行扩大试点;各妇幼保健院作为当地试点工作的主体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总结完善工作机制。要强化考核评估,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评价指标定期开展项目考核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


自河南省积极开展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试点工作以来,已建立融入机制,推动临床与保健给合、治未病与治已病结合、传统中医与中医适宜技术结合、院内中医与辖区中医相结合,把中医药服务融入群体保健、融入孕产期保健、融入健康教育;推广了适宜技术,总结提炼出《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妇儿科中医适宜技术(第一批)》;拓展了服务内涵,全省116家妇幼保健机构建立了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124家妇幼保健机构为住院期间的妇女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68家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了适宜妇女儿童食用的药膳服务,70家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了适宜妇女儿童饮用的养生调理茶饮服务;强化了质量管理,定期开展质控分析,制定持续整改措施;加强了队伍建设,每年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培养了30名左右中医学专业骨干医师和“西学中”人才,完善了中医药人员聘用、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同时,试点工作的开展,也拓展了保健服务、临床应用、服务人群和服务路径,拓展了妇幼健康供给侧改革发展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