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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下令!7月13日起,严查耗材国采执行情况

文章来源:医疗器械创新网发布日期:2023-07-12浏览次数:46

使用量的落实是衡量集采改革成效的核心指标,这是国家组织集采的大要义。

医保局下令! 严查耗材国采执行情况

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整改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北京市自去年4月20日执行关节国采以来,发现有医疗机构存在未完成协议采购量、采购非中选产品过多、企业将各产品系统中相对高价部件重组后形成超中选价组套销售等问题。

对此北京市医保局要求全市执行相关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本次整改时间紧迫。《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在713之前,要完成自查形成报告,由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发送到政府邮箱。

并且在719前,各医疗机构要向市医保局提供书面整改报告,涉及医生问询和经销商的承诺函。

是在10月份之前, 北京市医保局将对各医疗机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提醒后仍整改不力的,将深挖细查利益关联,并向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通报。

从本次检查涉及范围来看,也非常广泛。

01首先针对医疗机构。

北京市医保局将对未完成协议采购量、高于中选价格采购非中选组套数量占总采购量比例超过40%的医疗机构作出通报,并提示审计和廉政风险。

北京市医保局还要求各区医保局,对于不通过平台采购而使用高价产品并申请医保结算的医疗机构,及时将相关线索提供给基金监督和行风监督部门。

02其次针对经销商。

医疗机构自查后,应约谈供应非中选组套产品较多的经销商,向其传达国家集采政策要求,特别是针对重组中选部件、混用中选和非中选部件高价销售的不规范做法,应要求其严格执行集采中选结果,主动按中选价格提供中选组套,并作出书面承诺。拒不整改的,可要求中选企业更换经销商。

并且要求医疗机构约谈约经销商,督促其主动提供符合中选价格承诺的中选组套,确需使用中选部件组成非中选组套的总价也应承诺不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

03 针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生。

对未完成协议采购量且采购高于中选价格组套数量排名前5名的医疗机构,市医保局将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

同时针对上述医疗机构,要求利用 HIS 系统和医保信息系统追查至使用高于中选价格组套排名靠前的医生,由医疗机构采购部门和行风办向其发放问询函。

整体来看,此次整改由医保局主导,涉及关节国采耗材执行的方方面面,包括医疗机构、经销商、医院负责人及医生。对于不严格按照国采规定采购量执行的,将面临全面整改!

多省医保局发文! 严查医院耗材集采不报量

实际上,针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使用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已经开始全国落地!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进一步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

同日,青海省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每半年(6月份和12月份)要向省医疗保障局书面报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监测工作情况汇报,确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报量准、供量足、用量实。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山东省就联合省医保局、省工信厅 、省卫健委、省药监局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全面开展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全流程监管。

山东省文件则明确,将全面依托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全面开展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全流程监管,形成省、市、县实时监测、分级应对、上下联动。

这意味着,国家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开始进入耗材集采后环节监管!运用统一平台的大数据,实现精化,实时化监测,医院采购用量违规,械企断供、配送不达标,将被第一时间发现,实施更为严格的处罚!

国家招采平台落地 开启全面监控!

使用量的落实是衡量集采改革成效的核心指标,这是国家组织集采的大要义。

在整个医用耗材集采过程中,医疗机构的报量是起点,其执行力度直接影响着集采的成果。因此在统一编码之后,耗材集采报量将是医保局严查的重点。

后续通过耗材招采子系统,大量中选不供应的企业,以及企图利用重组中选部件、混用中选和非中选部件高价销售的不规范做法的经销商,无疑将成为被严查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