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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十条”发布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3-08-08浏览次数:31
“预约号源向基层下沉、推进中职称医师值守门诊、方便居民配药开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相关举措共十条,旨在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更加均衡覆盖城乡社区居民,提升群众获得感。

  《举措》要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的三级、二级医院预留至少20%的门诊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一名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在机构值守门诊服务,解决群众就诊中的专业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长期处方服务,为病情稳定的患者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对高龄、卧床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签约患者,经患者本人授权后可由家属代开药,确保信息真实和用药安全。

  《举措》强调,要强化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的联系,每季度至少联络一次,对重点签约居民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签约包服务内容开展相应频次的随访、履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化“一老一幼”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并及时更新辖区65岁及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台账,加强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设置老年人友好服务岗位或窗口,协助老年人办理相关服务业务;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举措》提出,在无急诊服务且诊疗量较大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工作日门诊延时服务1~3小时,或酌情在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增加门诊服务时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过程中“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支持村卫生室纳入当地医保定点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疫苗接种门诊全面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开展预约周末疫苗接种服务。

  《举措》要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饮食处方或建议,帮助其通过适量运动、健康饮食等方式控制肥胖等危险因素,恢复并保持健康状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改善就医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