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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集采,6类规则解析

文章来源:健康界发布日期:2023-10-17浏览次数:86

自国家医保局从“4+7”试点拉开带量集采序幕后,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围——以化药为主的国采现已启动至第九批,中成药第二批正落地,中药饮片开展了第一批,高值耗材启动第四批。

各省在国家医保局号召下,也对尚未达到国采条件的药品展开了省级集采。

地方集采或单独省份,或多省组成联盟集中带量——其中一个省份牵头制定并执行集采具体事宜。省级/省际集采的评选规则、采购执行规则,从一开始中规中矩模仿国采规则,到现在已不断出新、“百家争鸣”。

目前,省级/省际集采的中选及采购规则可以大致归纳为六类——国采模式、双信封模式、低价模式、降幅模式、联动模式、分组模式。

国采模式

“国采模式”以价格为评价因素,在规定限价下,根据竞争程度(报名企业量)制定一定淘汰率,价差1.8倍。

其实,目前的省级/省际集采都是在国采理论基础上添加了地方特色,河北更是把带量采购的1.8倍机制引入到了常态化挂网中。现在应用此模式比较典型的是河南16省国采续约联盟的模式。

双信封模式

目前这种模式居多,采取的是综合评价体系,不仅是价格分,还要对供应保障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企业信用评价等能力等作出评分。

例如,上海15省国采续约联盟,采用的是180分满分,价格分占60分;在黑龙江八省二区地方集采联盟第三批的规则中,价格分占80分,产品原市场占有率占20分。

低价模式

低价中选,低价勾选。

这一模式做得的是河北。2023年,其在继续采用价差1.1倍的限制下,又制定了淘汰率。这应该是总结了2022年某些产品在河北省集采中,报名企业全部报价在1.1倍,从而出现了全部中选的现象。

河北在跟随其他联盟执行时,也大力号召各级医疗机构勾选价低者,对于勾选高价的产品,退回重新勾选,例如第二批中成药集采,就否定了价差超过3倍的产品医院在湖北集采平台的勾选结果,发文让医疗机构重新勾选。

降幅模式

“降幅模式”即以每个产品比较基准价的降价幅度作为评估体系基础。

湖北牵头国家中成药集采考虑了中药原料产地以及炮制工艺不同导致成本差异大等因素,采用了这种评估体系。主要评估指标为本企业产品距离全国历史低挂网价的降价幅度。

分组模式

地方带量采购由于原研、过评产品与非过评产品同时存在,各联盟在产品评选时区分A 、B组。

例如黑龙江八省二区地方集采联盟按过评与否分组;湖北国家中成药集采按历史市场占有率;河南14省国采续约联盟按国采时是否竞争充分等等。

联动模式

“联动模式”简单讲就是各厂家申报各自全国各省(联盟)低集采中选价,医院自主勾选报量的简易集采模式。例如京津冀3+N联盟。

目前,省级(联盟)集采倾向于多种模式组合,主要是两种方向:一是上海联盟的综合评价,考虑药企,药品,价格多重属性的均衡因素;二是河北为代表性的以低价为标准。

每一项政策都会经历建立期、完善期、空白期、重新规划期。我们也希望集采+国谈的政策在各方面进行完善,逐渐缩小各省间的政策差异,让改革更多的成果惠及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