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淇表示,《CEPA补充协议四》在CEPA及其三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未来香港企业进驻内地医疗等领域的门槛也将降低。
在医疗领域,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投资总额要求,由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降至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特别是对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医生在内地开设个体诊所实行国民待遇,他们可以按照内地执业医师设立个体诊所的条件办理有关手续。
香港当地个体医生对此表示欢迎。香港医学会副主席史泰祖医生表示,这项措施使香港财力有限的年轻医生得以和其他同行合作,在内地开办自己的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