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公布了去年第四季度药品质量公告,复方丹参片、通天口服液、清热解毒口服液等一些常用药因各种质量不过关原因被判“不合格”。
据悉, 2007年第四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药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药品抽验4689件,不合格214件。其中,标称“江门名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片(批号20070301)、标称“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生产的通天口服液 (规格10ml批号77060124) 、标称“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口服液”(规格10ml 批号20060303)被判含量测定不合格;标称“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砂养胃软胶囊(规格0.45g批号 070301 021)被判崩解时限不合格;标称“牙克石市森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羚羊角口服液(规格5ml批号20060825)被判PH值不合格。
上海市食药监局表示,对抽验出不合格药品的单位,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稽查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依法查处,并对其实施跟踪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