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山西省食药监局获悉,为加强对兴奋剂的监管,今后,药械结合的医疗器械中含有兴奋剂成分的,同样须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
对于此类医疗企业,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未标识“运动员慎用”字样,生产企业应变更产品说明书,并在产品说明书、标签或包装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对于库存的产品应主动采取措施,在产品说明书、标签或包装上加贴“运动员慎用”字样。“运动员慎用”标识应标注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且不得手写,粘贴应牢固,不易脱落或破损。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含有兴奋剂成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召回产品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