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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民住院可直接从省级定点医院获补助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7-14浏览次数:67450

7月9日上午,陕西省卫生厅在省人民医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直通车试点工作,今后,凡是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患者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后,可以直接从所住医院获得补助。目前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共有2495万人,参合率91.58%,人均住院补助费用占个人医疗总费用的38.9%,由于监管结算等原因,农民报销费用只在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通车制度,在省级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需要到县合作医疗办进行报销。
 
  省级医院报销直通车办法启动后,适用单病种模式管理的患者在入院时只需要缴纳个人自费部分的费用,其他患者只要一次住院的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将直接从医院获得40%的新农合补助。参加首批报销直通车试点的医院还有长安医院和省结核病医院。3个月后将扩大到21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