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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区医院门诊报销明年可望扩至全省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9-03浏览次数:73292
     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多名省政协委员提交提案指出,医疗资源的极度短缺和其分布的不均衡是看病难的“症结”所在,发展社区医疗才是解决之道。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对政协委员提案作出答复:到2009年,全省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将达到;广东正在研究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全省社区医院门诊医疗费用将列入报销范围。

    明年全省社区医院覆盖率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许明钦提案指出,从各大医院的实际拥挤程度上来看又折射出社区医院目前的利用率、覆盖率还是不高,没能从根本上起到分诊、缓解医疗资源短缺的功能效用。

    省卫生厅的答复称,目前,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79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39所。预计到2009年,广东省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将达到。目前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按照每万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生、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生与护士的比例1:1的标准进行人才配备。据悉,目前广州地区有34家大医院与市13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接管了6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加强对社区医疗的业务指导和诊疗协助,尝试“双向转诊”、“专家到社区坐诊”的机制。

    出台《意见》指导社区门诊费报销办法

    同样是在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唐冬生提交提案建议,医保向社区医院倾斜,引导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唐冬生调查发现,广东某城区社区医院2007年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为55元,而二级以上医院的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160元,社区医院的医药费用远比大医院低,如果居民的基本医疗都可以在社区医院解决,可以大大节约医药开支。他建议,提高社区医院住院病人的医保报销比例;借鉴佛山市顺德区等地的经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医保报销比例,使社区医院住院病人的医保报销比例高于二级或三级医院住院病人的医保报销比例,特别是小病的差别要更大,引导病人小病到社区医院就医。

    省卫生厅的答复称,目前,广东仅有部分地区建立了社区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而这很快将扩大到全省。广东正在研究,准备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主要通过统筹基金或个人缴费、财政补贴资金建立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将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的治疗费用列入报销范围。

    社区医院用药目录修改完善

    对于社区医院的发展,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也曾提案称,目前,社区用药的不规范甚至滥用药物现象普遍存在,百姓用药的不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如“安痛定”的注射被频繁用来治疗疼痛及发烧。此外,抗生素被广泛用来治疗病毒性感染,比如上呼吸道感染(感冒),甚至还出现使用过期药品及假药的情况。提案建议,制定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建立明晰的药品购进渠道。

    省卫生厅的答复还称,正在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社区基本用药目录及社区卫生公共服务项目。省卫生部门还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广东城市社区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