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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海本月起可互报医保医疗费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12-20浏览次数:75320

     杭州市医保局近日宣布,从本月起,长期居住在上海的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或长期居住在杭州的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员,看病配药后所发生的费用,当地即可报销。
     杭州市医保局委托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常住上海的杭州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杭州市医保局办理常住杭州的上海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
     杭州市医保局表示,长期居住的对象主要是指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在上海的退休人员,以及常住上海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常住上海登记备案手续后,可在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报相关医疗费。
     目前,在杭州市参加医疗保险而因种种原因常住外地的约有7万人,其中在上海居住的就有3000多人。常住杭州的上海参保人员有6000多人。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