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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工商检查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文章来源:安徽商报发布日期:2010-05-29浏览次数:73270
 

化妆品广告打上了“全球”字样;明明只是医疗器械,在产品说明上却标注有保健功能。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工商局获悉,执法人员对辖区多家药店内的店堂广告、印刷品广告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一些广告上大量使用了化语言和模糊标注产地等问题。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工商局了解到,庐阳区工商分局会同长江中路工商所,出动执法人员7人,对该所辖区的养生大药房、光大药房、广善源大药房、长江大药房等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从检查情况看,上述场所的店堂广告、印刷品广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化语言,如化妆品标称“全球”字样;二是模糊标注产地,如某保健食品为深圳一企业生产,商品标签却标注产地为“美国生命力”;三是涉嫌违规使用世博会标志,如医疗器械企业标称为世博会“指定赞助商”;四是混淆性质、夸大功能,如某商品实为医疗器械,但在产品说明中却标注既有治疗辅助功能、又有保健功能。对于存在的上述问题,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时,不要盲目相信店家的广告宣传,一定要仔细阅读该药品、保健食品由国务院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中所载明的功能,防止被违法广告所误导。(记者 钱定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