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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模式”医院体制改革新突破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发布日期:2011-01-25浏览次数:58059

成立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和集中配送;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在安徽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已经获准全国推广的同时,作为一个整体改革,安徽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也进行了突破。《医药经济报》记者了解到,安徽芜湖市作为国家和安徽医改联系试点城市,一直在探索“安徽模式”,随着医改的推进,芜湖市已基本上突破了“以药养医”的难点。  

  芜湖医改样本  

  作为“安徽模式”典型的城市,芜湖市从2008年就开始实施医药分开改革,成立了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和集中配送,全市所有市级公立医院药房改名为药品调配中心。医院不再卖药,并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

  记者了解到,通过改革,芜湖市的药品加成比例下降了5个百分点进行销售,三年减轻群众药费负担1.6亿余元。

  对于解决“医药分开”大难点的损失补偿,记者从全国2011年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8年起,芜湖市财政连续五年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整合医疗资源、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为减轻医院负担,当地各级医疗机构2000余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剥离进社保;与此同时,财政原来拨给医院的每年4000万元事业经费依然不减。

  到目前为止,芜湖市已经完成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的改革,所有公立医院都为单位所有人员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此外,为解决医保付费滞后的问题,芜湖市将医保病人费用“后付制”改为“预付制”,按上年同期医保费用水平每月预付医院90%资金。  

  完善集团化改革  

  在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方面,安徽省改革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据记者了解,安徽省成立了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领导下的负责医疗集团投资、管理、运营的高层次议事决策机构,实行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同时,安徽省通过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根据区域分布和医疗机构功能,组建了多个医疗集团,为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执行机构,负责医疗集团日常运行管理。在芜湖市,当地政府已经取消了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增加其在人事上和管理上的灵活性。

  此外,通过成立医院集团,也促进了安徽省的基层医院机构改革,并建立了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2010年9月1日起,芜湖市开始探索医院集团化改革向社区延伸的模式。通过取消区级医院建制,根据区域分布,将区医院和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划入相关医疗集团,实行人事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资产统一配置、财政统一补贴,进一步实现了双向转诊的办医格局。

  实际上,通过区域卫生规划实现集团化在全国一些地区已有实践,但如何监督仍是其中一大难点。记者了解到,在安徽省,为了保证医疗集团的公益性,市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国资委、人保厅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功能,对医疗集团实施监管;与此同时,通过在医院集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进行财务监督和经营决策,保证公立医院的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