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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文鼓励设置单采血浆站

文章来源:医药网发布日期:2012-01-30浏览次数:40901

卫生部20日发布通知提出,鼓励各地设置审批单采血浆站,特别是东部地区,应当支持符合条件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单采血浆站,争取在“十二五”内辖区内单采血浆采浆量与血液制品需求量达到基本平衡。

  单采血浆目前是我国血液制品的原料。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医疗技术进步,临床血液制品使用量持续增长,血液制品供应压力越来越大,采供浆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卫生部20日发布的《关于单采血浆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地设置审批单采血浆站,并适当扩大现有单采血浆站的采浆区域,提高单采血浆采集量。各地在设置审批单采血浆站时,要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引导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提高研发水平和血浆综合利用率。

  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目前我国只有十余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种类达到6个以上,多的仅为11个,一般企业只有4个,而国际领先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种类通常超过20个。

  卫生部在通知中提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6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人凝血因子类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个品种计算。

  针对我国血浆综合利用率有待提高的现状,通知要求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改进生产工艺,增加成品产出率,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并加强对所属单采血浆站的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强化实验室检测能力,做好供血浆者服务工作,提高采浆能力,确保单采血浆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单采血浆站140多家。据统计,2010年全国只有66家单采血浆站年采浆量大于30吨,少的采浆量仅为1.3吨。2010年,全国年采浆量为4180吨,只相当于需求量的50%;2011年前3季度,采集单采血浆2909吨,比上年同期降低约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