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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彩超收费翻倍 医院称收费经物价部门审核

文章来源:华商网发布日期:2012-03-30浏览次数:39592

家属:多收224元 还说另一胎打了8折

昨日,吴先生告诉记者,3月1日一大早,他陪怀孕七个月的妻子从勉县赶到汉中市中心医院做检查,在一楼办理好消费卡后,来到5楼彩超诊室进行产前体检。

令吴先生疑惑不解的是,医院检查到妻子所怀为双胞胎后,就让他多交了80%的费用。吴先生表示,当时医生告诉他单胎收280元,双胞胎加收224元,第二个孩子的检查费用是打了八折的。吴先生和妻子回忆当时的情景,他们想再问清楚点,但院方显得很不耐烦。

吴先生称,汉中市中心医院属三级医院,他是出于信任才舍近求远带妻子来检查的,没有看到医院关于孕妇怀有双胞胎体检收费细则规定,有疑问也不敢多问。为此,妻子的心情也大受影响。

医院:新规从去年12月开始执行 收费经物价部门审核过

给多胞胎孕妇做彩超检查,医院当收几份费用?记者在汉中市中心医院一楼收费处询问正在缴费的几名孕妇,她们都认为应收一份钱。

记者来到医院经管办了解此事,经管办蒋主任称,该收费标准是2011年12月颁布并开始执行的,目前许多患者还并不清楚这项收费标准。蒋主任出示了由陕西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记者注意到,有关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胎儿系统性彩色多普勒超声筛查、可疑胎儿异常的产前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的三项检查的收费标准,确有特别说明,双胎及以上胎儿检查费用加收80%。

记者了解到,医院公示的价格中并没有提到相关文件中的特别说明,只有收费总数。吴先生说,医院给他所开票据并没有相关收费明细,在医院也没有看到相关收费标准,这让他十分困惑。

汉中市物价局基金办刘德轶告诉记者,物价部门确实有相关规定,但是因该规定颁发时间太短,在执行过程中难免有市民不理解,也属于正常现象。同时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也可以选择不加收这项费用的医院进行检查。

调查:随机采访孕妇 皆不知多胎要加收费用

昨日下午,记者随机询问了多名产前体检的孕妇,她们均表示不知道怀双胞胎的孕妇要缴纳双份的检查费用。据了解,新规实行以来,汉中市仅有中心医院一家先执行,即孕妇彩超按照胎儿数量进行收费。

按照新的文件规定,各医疗机构在执行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同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作好宣传解释工作。记者按照医护人员指引,在汉中市中心医院看到位于一楼收费大厅的LED大屏幕在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大厅排队的市民表示,公示的收费项目太多,而且是在不断滚动播出,要全部看清楚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