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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出新法明确急救车有优先路权

文章来源:人民网发布日期:2012-12-17浏览次数:31610

前晚,在国瑞城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急救人员将一名病人推上120急救车。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新京报讯 国家卫生部、北京市卫生局正分头拟定急救相关法规,破解急救病人因交通堵塞或医院“无床”遭遇的转运难题。
  《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第五稿调研

  昨日,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发生的“急救车拉病人跑5家医院不得接治”、“急救车遇堵,3公里走40分钟病人死亡”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称,卫生部相关部门正在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其中就包括去年已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将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
  另据了解,北京市的急救地方法规从2007年动议,今年已进入市人大的立法调研阶段。据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部暂定名为《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地方性急救立法已经开始了第五稿的调研。
  考虑从免责角度为急救车争取路权
  针对市民广泛关注“急救车遇堵”问题,立法起草者拟在《条例》草案中加重“笔墨”,重在为转运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车争取更为明确的“优先路权”。在城市,急救车在转运途中遭遇堵车已是常态。根据北京市急救中心的监测统计,白天、城区里120急救车的转运时速平均不足40公里。
  实际上,急救车在转运患者途中的优先路权已有法律明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救护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四类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拥有优先路权,包括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
  北京对于《道交法》的实施办法中还有明确的罚则:如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或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的,均处200元罚款。
  但不少市民表示,这种罚则很难界定,也难以落实。因此,立法起草者在初步征集市民意见后,考虑从免责角度为急救车争取路权。比如,在转运急危重症病人途中,急救车如和周围邻近社会车辆出现剐蹭,予以免责。
  但相关负责人亦坦言,在这一条款中,病人的病情如何界定、卫生部门界定后交管部门和公众是否认可,都是法条执行中会遇到的具体问题。
  ■ 追访

  120拟设非急症患者预约转运服务
  新京报讯 北京市急救中心计划单独调拨出10辆急救车,探索对非急症患者开设预约转运服务。
  目前,北京市120和999急救网络日常转运的病人中,20%至30%都是非急症的“平转”病人。面对很可能同时出现的急症和非急症患者,急救中心的调度系统如何能分清“轻重缓急”、确保时间转运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在有车的情况下也能满足非急症患者的医疗转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