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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救助比例将提至八成

文章来源:搜狐网发布日期:2013-04-15浏览次数:29082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困难群众应助尽助,在全区大幅减少乃至基本消除贫困,让弱势群体这一现象在临淄成为历史。”近日,在淄博市临淄区“合力救助帮扶、增进民生福祉”行动动员会上,区委书记毕荣青向全区人民作出郑重承诺。

   据了解,从2013年起,临淄区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孤儿四类人群,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将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65%, 这一标准为全省高,并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自然增长,力争到“十二五”末达到80%以上。同时,调整因病返贫类救助基数,经报销后,个人负担准予报销及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大病医疗救助每人每年高救助5万元,为全市高标准。

   临淄区还在全省率先给失能困难老人及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给因病返贫的低保边缘家庭持证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率先为城乡低保60岁以上生活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对生活不能自理、靠他人护理的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在对新开办规范按摩店的盲人资金扶持提高到5000元的同时,率先在全省对运转正常的盲人按摩店每年给予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18岁—60岁无劳动能力、靠父母或亲属供养的低保边缘家庭持证残疾人,落实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

   临淄区在做好弱势群体基本保障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救助帮扶机制。建立了区几大班子领导包建镇、街道联系点制度,班子领导分组联系12处镇、街道,118个区直部门、市以上驻临淄单位和辖区企事业单位与339家企业包建帮扶465个村居。作为救助帮扶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各镇街道设立了专门的救助帮扶专项基金,用于帮扶救助工作。

   建立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既要“输血”,更要“造血”。临淄区把帮扶薄弱村居党组织,列入救助帮扶行动的重点,实行“五帮”,帮助选优配强村居班子,帮助村居准确把握发展优势,帮助协调推进村居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帮助村居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制度,帮助村居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同时,在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基础上,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脱贫解困铺路搭桥,特别是要强化就业帮扶,协调安排部分公益岗位和企业就业岗位,变“输血”为“造血”,实现由“关注生存”到“重视保障”再到“促进发展”的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