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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困难居民将可领取暖补助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发布日期:2013-12-02浏览次数:22882

        从青岛市市民政局了解到,马上进入12月份,各区市困难群众的冬季取暖补助资金将随城乡低保金一并发放。今年,岛城发放一次性冬季取暖补助实现城乡统筹,保障城市和农村的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据了解,青岛城市低保家庭(含患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建立于2004年11月,2008年补助标准由每户每年150元调整为现在的每户每年800元,2013年本市将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列为市办实事,出台了《关于对本市农村低保和患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3年起每个取暖季为本市农村低保和患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家庭发放400元冬季取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