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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3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暂停销售

文章来源:山西日报发布日期:2015-10-15浏览次数:7228

  10月1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十香丸”等13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品种。
  这13个具体为:标示生产企业为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十香丸;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胃疡宁丸;标示生产企业为海城市天亿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鹿扶正片;标示生产企业为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麝香祛痛喷雾剂;标示生产企业为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龙荟片;标示生产企业为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宝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五O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癜风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福州依佳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圣一珍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抚松修正修养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修正牌人参茶;标示生产企业为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生产的蓝美牌清清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生产的皇鸿牌润通软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胶维生素E软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石家庄军威医疗保健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便携式腰椎支撑牵引理疗康复器。这些产品广告或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或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局对辖区内涉及上述产品的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局。省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市局执行暂停销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