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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成立15载吹响科研兴院号角

文章来源:科讯医疗网发布日期:2016-07-06浏览次数:752

        2001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在广州从化成立,在国内工伤康复还处于空白期时开始“起家创业”。15年后,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成长为全国工伤康复行业标准制定者:累计为20000余人次工伤职工提供服务,职业健康检查10余万人次,康复就业率达82%。
   作为全省乃至全国工伤康复龙头,该中心经历自我积淀到模式输出,与全省21个地市签订服务协议,帮扶湖南、江苏、上海、黑龙江、甘肃、福建泉州、广东东莞等地建立起合作工伤康复机构。
   在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主任唐丹看来,15年来,中心在“创新、体系、科研”三个关键词上做出突破:   “创新”——15年坚持工伤康复主业,对准“城墙口”冲锋。在创立之初勇于填补国内工伤康复空白,在向全国推广经验之时依然保持创新初心不变;
   “体系”——15年发展与实践,中心逐步探索建立工伤康复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服务体系;
   “科研”——中心用15年引进和培养一大批高端专业人才,每年举办国际性学术论坛,与国外新康复成果实时交流。
  15年持续创新,82%工伤职工成功返岗
   1996年,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出现“工伤康复”概念雏形,但是工伤康复如何落到实处还处于空白。2001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在广州从化成立,开始从理念、内涵和定位进行创新探索。
  据统计,作为劳动力输入大省,广东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接近3000万,每年新发生工伤15万人,仅广州市平均每年就有6000个新增工伤个案。成立一年后,中心便收治了500多名工伤职工,效果明显,在工伤职工中拥有口碑。
   “工伤康复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这一理念较早在省内得到实践。2002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率先提出了“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原则,并协助广州市起草了全国地方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广州市社会工伤保险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保障工伤职工更早得到康复介入医疗。2006年,全国省级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伤康复管理的暂行办法》,由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试行,工伤康复理念从无到有普及开来。   2004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被原劳动保障部确定为“工伤康复综合试点单位”,承担起探索我国工伤康复的制度模式、工伤康复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工伤康复专门人才的培养,以及承担原劳动保障部在工伤康复领域的科研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
   工伤职工再就业是工伤康复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组成。成立之初,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便成立职业社会康复部,开展了以职前训练和电脑培训为主的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服务。
   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不断探索创新。2009年起,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服务渠道向外拓宽,参与工作现场评估、工作岗位试工与社区探访的人数占中心服务对象的9.5%。2010年,该中心继续完善了以“医院、企业、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职业社会康复服务内涵,并为广州、东莞、中山等地17070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厂矿企业职工进行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随着工伤康复走出医院、走向社会,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又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工伤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工伤职工康复过程进行全程评估,并将工伤职工釆取“双通道”纳入康复,实行工伤康复费用按评估效果结付方式等。
   2001年至2016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累计服务工伤职工20000余人次,职业健康检查10余万人次,82%的工伤职工通过康复治疗提高或恢复了身体功能,重返工作岗位。
   制定国内工伤康复管理和服务标准
  借助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的创新探索,广东走出了一条值得全国借鉴的工伤康复特色之路。在唐丹看来,工伤康复的“广东模式”背后有一整套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作为支撑,集中了工伤预防、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于一身。
   工伤康复曾被称为“少数人的福利”,为了让全社会工伤职工享受到正规服务,中心逐步探索并建立起工伤预防、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使得“工伤职工人人享有工伤康复服务”理念在广东省职工之中“开枝散叶”。
   “国内工伤康复首先要在观念上与国际接轨,明确医疗康复是基础、职业康复为核心,中心在15年发展中逐步完善了工伤康复理论和实践体系,”唐丹说。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工伤康复政策体系,明确提出“工伤职工人人享有工伤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在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采取地方立法或地方规章的形式,明确工伤康复在工伤保险体系中的地位,逐步形成和完善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为核心,以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重返就业岗位为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伤康复制度体系。
   其次,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建立起工伤康复标准体系。将工伤康复服务、评价、管理等领域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实现对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的有效监控,以标准化手段提升工伤康复管理服务能力。
   再次,工伤康复服务体系中,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区域—地区”三级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实行规范、统一的服务标准,实现分层次、相互衔接、特色互补的工伤康复服务格局。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在建立一系列行业标准和体系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省级规范起草工作,让工伤康复“广东模式”更趋成熟。受国家、省人社部门委托,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主持编写了《工伤康复诊疗规范》《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9项国家和省级规范,实现国内工伤康复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零的突破。
   中心还参与起草了我国个康复医院标准以及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开创国内康复医院建设和管理新篇章。今年,唐丹还担任全国医疗保险康复目录专家组副组长,以及2016年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康复医学组组长,组织专家完成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康复医学项目遴选和编写,奠定了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在国内康复领域的领先地位。
   目前,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探索和完善的体系已经在全省21地市、全国29个省区的康复机构得到推广和运用。由于取得一系列开创性举措,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被誉为国内工伤康复领域的“黄埔军校”。
   转型研究型医院受行业翘楚推崇
   2015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组建康复研究院,吹响向研究型医院转型号角。康复研究院已经成立了7大研究室和3个研究中心,包括智能康复工程联合研究中心、神经电生理实验室、神经肌肉功能等康复实验室,科技含金量高。各个实验室主要研究人员现已到位,包括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周平、张迎春、外籍专家Cliff等。研究院投入了1500多万元用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还将至少投入3000万元采购后续设备。
   高端人才是研究型医院的立命之本和活水之源。为了推动专业工伤康复人才培养,近年来,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不断寻求与高等院校合作,在继续教育、国际培训、学术交流上,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培养了一批高端康复技术人才。中心已委托香港理工大学等境外高校培养康复治疗领域硕士博士研究生27名,约占全国同类人才的1/10,目前仍在香港脱产学习康复领域的硕士博士生有5人,18名专业技术人员曾被选派到德国慕劳工伤医院接受专业培训,已全部学成归来。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还将研究成果编写出系列教材,《工伤康复培训教材》《中国工伤康复学》《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康复护理学》《康复工程学》等教材蜚声业界,摘取国内康复行业“皇冠”。 除了人才培养“走出去”,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还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世界先进的康复专家建立学术交流。目前,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举办的“工伤康复国际研讨会”“内地与香港工伤康复与预防交流研讨会”“中国工伤康复论坛”“国际作业治疗研讨会”等国际大型工伤康复学术会议12次,相关研讨会成为国内工伤康复学术交流品牌。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还与德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康复专家建立起紧密交流机制,与德国慕劳工伤医院建立起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关系,已显成效。   随着人才和科研出现跨越式发展,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还与行业翘楚的美国芝加哥康复研究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和人员互访机制,后者对工伤康复中心人才培养、科研投入等做法十分推崇。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还将发挥前沿技术的引领作用,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完善科研运行机制,实施人才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建设战略,突出重点疾病、重点技术、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加强转化和系统整合、加强康复医疗技术探索,逐步提高医学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康复技术和服务质量双优发展,提升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整体实力,提高医院品牌和知名度。”唐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