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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3-06-06浏览次数:61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门印发《湖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做好6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能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中医类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区根据规划举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扬优强弱补短”行动,到202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拓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发展,到2025年,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不少于30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不少于20项中医康复方案;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行动计划》提出,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鼓励中医临床人才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2025年,所有国医堂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共享;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探索符合县域特点、有利于中医药优势发挥的总额付费和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