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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文章来源:HC3i发布日期:2023-10-12浏览次数:56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若干措施》坚持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既有经验,尊重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规律,顺应分级诊疗趋势,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卫生健康服务。

打造15分钟急救圈,满足突发疾病患者紧急就医需求

《若干措施》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发挥县级医院县域医疗救治龙头作用,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装备标准,健全急诊急救和巡诊服务体系,使其能够开展常规手术,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国医堂(中医馆)建设全覆盖。鼓励村卫生室设置一键呼叫系统,打造15分钟急救圈,满足突发疾病患者紧急就医需求。

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1所村卫生室,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乡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全省力争打造50家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3年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若干措施》从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可操作、能落地的政策。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市县进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时,新聘入编人数的30%以上专项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完善基层人才激励政策,实施“千百工程”,到2025年,全省遴选1000名“燕赵基层名医”,打造100个“示范基层机构”。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围绕“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3年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助力县域医共体形成“下级检查、上级诊断”模式。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筑牢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底。

《若干措施》提出,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并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