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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开展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5-30浏览次数:74334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自5月份起,至9月底,连续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物理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疗”产品重点检查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有无增加产品适用范围或适应症等情况。

隐形眼镜产品重点检查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经营单位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进口产品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使用中文等。

专项检查活动要求,“三疗”产品生产企业和零售药店、专营门店检查覆盖面要达到,直销、邮购、互联网销售、体验销售和利用虚假广告销售的经营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单位;隐形眼镜连锁经营企业和销售集散地检查覆盖面达到,专营店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专项检查活动强调,要将打击制售无证产品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务求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