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行业资讯 > 包头市城镇社区将“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

包头市城镇社区将“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1-05-09浏览次数:53196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9日电(记者张丽娜)从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将通过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组建家庭医生团队,让城镇社区的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专职医生来管理他们的健康问题。

    包头市日前制定下发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实施方案》,提出“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计划通过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以家庭为单位,主动上门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计划到今年底,全市城镇家庭医生覆盖率将达到90%,2012年达到95%以上。

    据了解,包头市的家庭医生团队将由通过考核的社区全科医生、护士和公共卫生、医技等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对象为社区内所有居民,并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和贫困患者为重点服务人群。服务内容主要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并开展健康教育、上门访视、家庭护理、电话咨询、预约诊疗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

    同时,家庭医生团队还承担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及协助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职能。为确保家庭医生制度的有效落实,包头市建立了社区医生分片包户制度和上门服务巡诊制度,要求家庭医生与每户签订服务承诺书,并对其每月上门服务次数和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制定了考核奖惩制度,重点对服务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度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