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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过度医疗:持久战而非闪电战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发布日期:2013-09-07浏览次数:25221

  过度医疗给就医者增加了经济上的负担,背后的医疗器械价格虚高等也给腐败行为培植了温床,对过度医疗的打击已经迫在眉睫。
  除药品加成遏过度医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众所周知,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而药品加成政策则是我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也可说是遏制过度医疗的“关键一招”。随着医改不断深入,这种已经存在了较长时间的药品加成政策开始慢慢退出中国医疗体系的历史舞台。

  据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431个县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7个省对试点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调整,有27个省开始了支付方式改革。

  在医改之前,因为医院市场化等原因,药品的收入构成公立医院的主要经济来源,占医院总收入的43.7%。据了解,我国公立医院普遍执行的是按批发价格购进药品后,西药按15%,中药按25%~30%加价出售。

  孙阳指出,破除“以药养医”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改革后的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这就是目前经常提到的公立医院改革的补偿机制。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过程中,一些先行试点的省份已经走在了前面,四川、江苏等省都明确要求省内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在年内全部实施综合改革。

  江苏省就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遏制过度医疗的扩大,措施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除重要饮片和医院制剂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治疗、手术、护理和传统中医项目等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江苏强调,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合理额度,应当是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药品差价扣减医疗卫生机构自我消化的10%和政府专项补助后的部分,不得增加患者的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此外,还要求把医保购买服务作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补偿渠道之一,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使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衔接。

  “今年开始我们医院的药品使用情况都有严格的电子系统进行监控,医院也将每个月的药品,例如抗生素输液药品等使用量划定使用比例。”四川某县级市医院医生向记者表示,“如果有医生在一个月所开出的相关药品超出使用比例,又没有特殊的原因,医院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扣罚。”

  上述医生还透露:“个别主要依靠药品获取大量灰色收入的医生,因为在严格的监管下无油水可赚,近期已经悄悄离职。”

  新问题浮现:悄然增加的费用

  过度医疗现象正受到有效的遏制,但短时间内不可能。

  2013年初,河南省卫生厅对外透露,五年来,该省二、三级医院卖药占总收入的比例,已经下降两成。但该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却表示,“以药养医”机制没有打破,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现象时有发生,老百姓医疗负担依然较重。

  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药品在医疗费用中的比重确有下降,“以药养医”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一些医院的医生服务费却在悄然增加着,同时上涨的还有很难界定的检查费用和医疗器械成本费。

  如何提高医生收入,也是在遏制过度医疗同时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按照目前中国医疗体制的情况,中国医生和发达国家医生相比,同样的手术或门诊,得到的收入却有着很大差别。”江苏省某中医医院一位医生告诉记者。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友谊医院胸心血管外科主任医师王天佑曾经公开他的收入,并且和美国外科大夫的收入进行比较。

  美国的外科医生大体可以分成三类,其中10%为收入低的医生,比如刚刚毕业的年轻医生,平均年收入是20万至25万美元;中间80%的医生,年薪为50万至70万美元;其余10%级别较高的,如主任或教授,起码年薪要200万美元。

  对比之下,王天佑称自己一个月的工资才5000多元,如果没有讲学等其他收入,他的年收入还不到10万元人民币。

  “如果医生的收入和其付出的劳动长期不能匹配,类似‘过度医疗’的情况会再度出现。”前述江苏某中医医院医生说。

  今年3月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曾经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当前,医改已进入深水区,一方面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任务非常艰巨,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复;一方面体制机制方面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改革的难度和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医改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共同把这项改革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