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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耗材是否应该再次使用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科技网发布日期:2013-11-09浏览次数:23461

         我们听到一个长期运行的项目,回收植入式除颤器(ICD),一些患者需要这些设备,以帮助控制心脏节律。这些设备一般只使用一次,但这几年,在美国,一些医生从一些已经死亡患者体中取出设备 ,并把它们移植给在印度患者。
对印度低收入家庭而言,负担基本医疗费都是难题,经常为此申请贷款。得益于一个慈善项目,部分贫困患者用上来自美国的二手医疗器材,让生命延续。出现这种一次性医疗器材回收再用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印度医疗水平的落后,大部分的低收入患者,根本不可能负担的起昂贵的器材及手术费用。 
         我们知道这种治疗方法存在的实用性和道德方面的的问题,应不应该推广还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植入式除颤器等医疗器材均为一次性使用。回收植入式除颤器在美国是非法的,同时,安装取自逝者体内的二手医疗器材,印度患者及家属还需克服心理障碍,毕竟是从死者体内取出。但其实对于印度的患者,这样的回收设备让他们可以继续活着。 
         而在我国,对于这种一次性医疗器材在此使用的情况,药监部门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该条规定,“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或者应当销毁未进行销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医疗机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