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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制度不完善衍生各种医疗“怪现象”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日期:2014-03-12浏览次数:20096

  两会期间,本报记者采访多位医疗行业的代表委员,发现医疗体系中诸多“怪现象”如下:

  “控制医保病人入院”—每年10月份以后,一些医院会开始控制医保病人入院数量,出诊医生通常会以“没有空床位”等理由建议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到上级医院或别的医院就诊;

  “看几种病就得挂几种号”—同时患有多种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溃疡的患者,则需挂心血管、内分泌、消化三个门诊号,如果再同时患个感冒,还得再挂个呼吸科;

  “开一个月药得跑四趟医院”—慢性病人比如扩张性心肌病、高脂血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需长期服药治疗,然而,当前制度下每次就诊只能开一周药量,意味着每月要去四次医院,请假、往返医院、挂号、候诊、看病、取药等;
  “没有必要的检查费”—针对某些慢性病患者,明明可以采用100多元费用的慢检查,但在实际中,医生却开出高达600多元费用的快检查,而原因并非“想为医院多赚钱”。
  “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一方面,加重患者经济负担和奔波劳累,另一方面,也显着增加了医院门诊人次和医生工作量,从某种程度上容易加大医患之间不理解,也成为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位医卫界全国政协委员说。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看来,这些“怪现象”的存在与现行医保制度不尽完善存在关联。
  “这与我国当前医疗体制有关,医院很大程度上还是需要自负盈亏,在医保限额控制情况下,一旦费用超标,医院和医生就得自己掏腰包。”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说。
  史大卓委员表示,有关部门应该转变监管 “思路”,“管应该管的”;他并建议,医疗过程应该由医生来决定,“尊重专业意见”,监管要做的是监督治疗过程以及相关花费是否符合规范,而不是去硬性制定一个费用框架强制医院和医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