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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用途定位不准确,造成对照无效

文章来源:安全有效性评价发布日期:2014-04-25浏览次数:18979

       需要准确定位所开发的器械是用于诊断还是筛查,是用于治疗还是缓解,是用于治疗还是辅助治疗,是定性分析还是定量分析,才能寻找到合适的被比较器械进行有效比较。在没有同类已在用可比较方法时,可以比较非同类在用 的佳诊断或治疗方法等(此时的比较就是创新性器械与传统器械或方法的比 较了)。
       例如,某企业打算申请低能X射线照射治疗表皮鲜红斑痣的设备,该类设备在预期用途上是创新的,没有同类设备可以比较,就需要和非同类设备进行对照,例如皮肤激光治疗设备。自身前后对照显然无效,不能被认可,原因是,已经存在满足同样预期用途的已经证明安全有效性的非同类器械。该新方法在开展对照试验观察近期有效性的同时,还要对照观察远期疗效和复发率、 不良反应等风险,还要考查耐受和复治时可能导致发生癌变的概率等。当发生诸如癌变等的风险比其他在用方法高时,仍然是不能被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