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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建医养示范机构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2-06-10浏览次数:4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福建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深入发掘培育工作基础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本地区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运营满5年,近两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0%,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入住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50%。

  《方案》提出,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优先以下机构:对老年人开展入院体检健康、老年护理需求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医疗和养老服务提供者共享评估结果;针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身体机能下降、老年综合征开展积极干预,预防或减缓失能失智;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家庭成员等非正式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