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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解读

文章来源:健康界发布日期:2023-06-19浏览次数:226

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日间手术为代表的日间医疗模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日间医疗发展的政策文件,使日间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范畴不断提高和延伸,服务内涵更加丰富。现阶段,我国开展日间医疗服务类型主要有日间手术、日间化疗、日间放疗、蓝光照射、日间介入等,统称为日间医疗。为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日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日间医疗行为,推动日间医疗规范有序发展,2022年11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国卫办医政发〔2022〕16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日间医疗定义,从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建设、制度规范、流程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规定》的出台使我国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有了纲领性指导文件,对日间医疗的规范化、科学化、同质化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是我国日间医疗规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规定》的起草背景

国际上,日间手术已有近200年发展历史,欧美等国家日间手术已占到择期手术的80%以上。日间手术服务模式于2001年进入我国。2001年-2009年,我国上海、四川、北京、湖南、陕西、浙江等地相继开展了日间手术。2015年1月12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国卫医发〔2015〕2号),将“推行日间手术”作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重要措施。2017年12月29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推行包括日间手术、日间化疗在内的多种日间医疗服务。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将发展日间手术作为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激发了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的积极性。实践证明,日间医疗在缓解群众看病难、手术难、手术贵,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为进一步掌握全国日间医疗开展情况,自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持续开展了日间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评价体系构建研究工作,连续3年通过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信息控制网(National Clinical Quality Improvement System,NCIS)对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相关指标进行全国数据抽样调查,并编写日间医疗质量报告。报告显示:全国开展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的医疗机构数量快速增加,2019年-2021年年增长率分别为9.77%和19.33%;日间手术服务总量增长率为26.48%;服务能力也在快速提升,2019年-2021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增长率为8.44%。因此,创新日间医疗管理模式,做好日间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提升日间医疗管理水平是医院未来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我国日间医疗发展初期,由于缺乏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导致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质量参差不齐。主要表现为5方面:一是日间医疗概念不统一。日间医疗开展时间有的是在24 h内完成,有的是在48 h内完成,有的甚至是在72 h内完成,造成日间医疗数据收集和统计路径及标准不统一,不利于日间医疗质量管理及同行评价;二是医疗机构管理机制不明确,院科两级组织架构不健全,医疗机构未设立专门的日间医疗质量统筹管理部门,且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日间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医疗资源配置不足,服务流程不完善,难以满足日间医疗服务需求,日间医疗服务效率及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未建立全国统一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医疗机构对本机构日间医疗质量评价内容、标准不一致,不利于日间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五是国家层面尚缺乏统一的日间医疗病历书写规范和标准,医疗机构的日间医疗病历样式各异,水平参差不齐。

正是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正式印发《规定》。

《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25条,包含总则、组织运行与管理、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附则5方面内容,对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提出了基本要求。

明确了日间医疗定义

《规定》称日间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前提下,为患者提供24 h内完成住院全流程诊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模式。这一定义强调了3个核心要素,即“24 h内完成”“全流程”和“住院模式”,消除了业界对日间医疗定义的分歧,便于医疗机构同质化管理以及同行评价,为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了依据。

明确了日间医疗管理主体

我国医疗服务模式有其特殊性和局限性,自我国开展日间医疗至今,日间医疗运行方式包括集中运行和分散运行两种。集中运行即按照集中预约排程,集中收治,出院后集中随访;分散运行是以专科病房为基础,从开展日间医疗的临床科室划分部分床位,按照日间医疗服务流程收治日间医疗患者,由开展日间医疗的专科病房自行完成患者日间治疗、治疗后护理及出院后随访等工作。大部分医疗机构为两种运行方式并行,缺乏统筹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间医疗日常管理工作,不利于同质化管理。《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对本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因此,医疗机构应明确统筹管理部门,加强院科两级管理。

加强资源配置,完善全流程服务

医疗机构应调整和完善服务流程,配备日间医疗资源,保障日间医疗高效开展。基于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运行方式,应配备相对固定的日间手术室、麻醉复苏室、床位、设备设施及医务人员等,围绕日间医疗患者住院前、住院期间、出院后等全流程管理要素,对患者做好遴选、宣教、评估、随访等,并借助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预约成功率,降低取消率,缩短患者入院后等待时间,确保在24 h内完成日间医疗服务,逐步实现日间医疗精细化管理。

实行动态管理

医疗机构应加强本机构日间医疗病种、技术、科室和医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应遵循科学、安全、规范原则,制定本机构日间医疗病种及技术目录;应根据科室和医师的技术能力与医疗质量安全情况,对科室和医师开展日间医疗内容进行审核;应定期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日间医疗相关制度、流程及诊疗常规等内容的培训;应将医师授权情况纳入医师技术档案,并进行动态调整。

加强患者随访等延伸性医疗服务管理

医疗机构应加强日间医疗患者的随访管理,为患者提供延伸性医疗服务。患者随访在保障日间医疗质量安全中至关重要。现阶段,因各医疗机构对日间医疗随访完成时间要求不同,近3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3年随访完成率。因此,医疗机构应加强日间医疗患者的随访管理,根据不同病种特点及诊疗规律,明确随访时间、频次、内容和形式等,并安排专人随访,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出院后连续、安全的延伸性医疗服务,特别强调实施日间手术患者应在出院后24 h内完成随访。为了对患者就医服务全流程进行追溯,随访记录应纳入患者病案或单独建册保存。

强化质量监测与评估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日间医疗质量监测评估工作。通过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对日间医疗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同时,应加强日间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运用PDCA等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以提高日间医疗质量与安全。

加强日间医疗病历管理

日间医疗病历是患者接受日间医疗服务的医疗记录。医疗机构应加强日间医疗病历质量管理,保障日间医疗病历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规定》明确了日间医疗病历结构和记录内容,除基本书写要求外,强调记录内容要素要全面,包括住院病案首页、24 h内入/出院记录、术前讨论结论、手术/治疗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各类知情同意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体温单、护理记录单以及入院前完成的与本次诊疗相关的医疗文书资料等。凡在手术/治疗前已完成的医疗行为应及时完成相关文书书写。

明确了监督职责

为提高国家、地区、医疗机构3个层面对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规定》明确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日间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质量安全情况监测,在保障日间医疗质量安全基础上,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调动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的积极性。

体会与思考

《规定》的亮点

使日间医疗活动有章可依。《规定》的起草过程参考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凝练了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的共识,对医疗机构提出了基本要求,即要行之有效地做好日间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因此,作为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的纲领性引导文件,《规定》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日间医疗服务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本机构日间医疗质量安全。这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活动有章可依。

有利于同质化管理。日间医疗自2001年进入我国,其定义在行业内存在很多争议,不同医疗机构根据不同理解和运行机制自定义日间医疗服务模式和运行流程,日间医疗服务内涵和意义不明确。根据我国开展日间服务形式,《规定》提出了我国日间医疗的定义。这为各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服务指明了方向,有利于促进日间医疗的同质化发展。

思考与建议

日间医疗服务模式在我国现阶段多元化服务需求和医疗大环境下,对患者、医疗机构和国家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对患者而言,优化了服务流程,提升了满意度和就医体验感;对医疗机构而言,提升了医疗效率,促进了医疗资源利用大化;对国家而言,有利于解决医疗资源供给侧不平衡发展问题,拓宽了医疗服务供给。因此,对之进行规范化管理十分必要。基于《规定》内容,提出以下3点思考:

建章立制,加强院科两级管理。

医疗机构应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日间医疗质量管理专门组织,按照院科两级管理职责,在大医疗质量管理前提下围绕日间医疗服务流程,细化管理制度,建立日间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并定期组织培训,对日间医疗质量管理薄弱环节进行整改,进一步细化日间医疗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以推动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保障本机构日间医疗质量与安全。

构建日间医疗质量与安全评价体系,加强信息化质控管理。

日间医疗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其高速运转带来的医疗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欧美等国家已建立日间医疗数据库,用于搜集和分析各成员国日间医疗相关指标,以此评价和监督日间医疗质量。我国日间医疗服务模式尚在完善中,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日间医疗质量安全评价、反馈和监督体系保驾护航。因此,建议构建和完善日间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并搭建信息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采集完整、连续的全过程指标信息,逐步实现基于证据的同质化监督与管理,从而促进日间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细化全流程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日间医疗服务内容来源于患者真实的就医需求。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群众越来越注重就医体验感和舒适度。《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明确日间医疗患者在住院前、住院期间、出院后各环节的诊疗内容及要求,为患者提供安全、快速、高效和优质的全流程诊疗服务,不断提高患者就医获得感;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将日间医疗病种及技术目录、医师信息等纳入院务公开范围,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群众透明就医。这意味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开展日间医疗服务时应围绕“以患者为中心”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日间医疗服务内容与形式,持续提升日间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智慧化日间医疗服务,实现看病就医“又好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