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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名村医成了“公家人”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3-07-06浏览次数:30
“90.09分,高分!我被录取啦!”近日,看到录取结果,参加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乡聘村用”集中考试的茨芭镇苏坟村乡村医生张莹莹十分激动。这一次考试,同张莹莹一样幸运的有190名乡村医生。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健康体检,他们成了人们口中“政府认可、身份明确的公家人”,享有职工养老、工伤等待遇。

  张莹莹身份的改变,得益于该县推行的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该政策明确,年龄在45周岁以下(执业医师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已取得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通过考试后,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可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县财政对其养老保险参保费用予以补助。

  张莹莹不仅成绩高,还是此次受聘村医中年龄小、学历高的一位,有护理本科学历。扎根基层已30余年、53岁的村医王永辉则是年龄长的,他激动得一晚上难以入眠。他直言:“在基层干了大半辈子,终于熬出了头,养老问题有了保障,以后干活儿更有奔头了。”

  “无论是年轻人,还是上了年纪的村医,这项政策无疑给他们扎根基层吃了定心丸。而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空缺需要招录卫生技术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用在岗的‘乡聘村用’乡村医生。这进一步增强了乡村医生的岗位吸引力。”郏县薛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李平安说。

  “对‘乡聘村用’村医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给予岗位技能培训、职称晋升、经费补助支持;这些村医可以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经费补助政策不变。”郏县卫生健康委主任张利恒介绍,“按照政策要求,村医覆盖‘空白’的行政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实行派驻制,保障空缺乡村医生岗位及时得到补充和更新,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统筹配置管理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有力地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据了解,目前,郏县第一轮“乡聘村用”村医岗前培训工作已结束。到2025年年底,该县将普遍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基本建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