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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医保局:从未规定住院15天必须出院

文章来源:全球医疗器械网发布日期:2023-09-11浏览次数:19
核心提示:9月7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郑重声明:医保部门从未规定住院患者必须15天出院。

“现在住院病人15天一定要出院吗?”“医保规定住院不能超过15天吗?”“重病病人住院15天后,是不是也一定要出院?”……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9月7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郑重声明:医保部门从未规定住院患者必须15天出院。


近日,患者王先生因病住院。当王先生住院14天时,主管医生催促他办理出院手续。


“我的各项检查指标还没有下来,症状也没有缓解,怎么就让我出院了?能不能让我再住几天继续治疗?”


“医保规定患者住院不能超过15天,您先办理出院,在家休息15天,再来办理住院做治疗。”主管医生这样回答。


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后,甘肃省医保局有关人士解释,该医生的说法不仅没有政策依据,还有可能涉嫌分解住院。自2018年成立以来,医保部门从未出台过任何限制参保患者住院天数的医保政策。参保患者住院以后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这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任何关系。


所谓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此情形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甘肃省医保局有关人士表示,分解住院属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禁止的违法行为。王先生遇到的以住院时间有限制为由,要求病人住院15天必须出院,再重新住院的情况是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所接受的诊疗行为,均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做出专业判断及专业诊疗,医保部门从未规定住院患者必须15天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