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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通门诊上半年纳入医保 报销比例高六成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9-02-23浏览次数:81865

     要享受门诊待遇,参保人只须选医院,不用再缴费。《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昨日起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办法》规定,凡享受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均可同期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月报销限额为每人300元。 

  记者了解到,广州自2001年和2005年先后施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来,对参保人(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医保制度实施之初,重点是保大病,待遇范围主要是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门诊慢性病,未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年老、多病的参保人因此频频为看门诊掏腰包,医疗负担较重。 

  如何满足更多人的医疗需求?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将医保待遇扩大至普通门诊,是“减负”的有效措施,也是医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在大量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已完成《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将普通门诊纳入基金统筹范围。据透露,《办法》在征求民意并修订后,迟今年6月颁布实施,届时,除非从业人员外,目前所有参加广州医保的参保人,均可享受门诊看病报销的待遇。同时,医保基金将为此年增加支出16亿元。 

  《办法》就门诊统筹资金的来源、支付范围,参保人享有的待遇,以及相关部门对就医的管理作出相应规定。从今日起至3月1日止,广大市民可通过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gzlss.gov.cn)查阅《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提交意见和建议。 

  非从业人员暂无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是指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慢性病门诊待遇以外的门、急诊医疗待遇。《办法》将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以下简称“普通门诊统筹”)。根据统计,广州市享受“门特”和“门慢”项目待遇的参保人在30万左右,经测算,《办法》正式出台后,广州市本级受益人群将超过300万人,也就是说,享受门诊待遇的参保人扩大了10倍。 

  张学文表示,《办法》将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纳入统筹后,在非从业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方面还存在空缺,非从业人员暂时不能享受待遇。张学文介绍,目前,有两种渠道可填补这方面的空缺。将非从业人员纳入灵活退休人员医保;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支助该类人群。 

  单位个人无需再缴费 

  《办法》明确,广州市医保统筹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足以保障门诊医疗统筹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缴费。张学文说,门诊基金的筹集将从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所缴纳的保险费中以1%的比例进行拨转。 

  《办法》规定,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以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的标准,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中拨转。也就是说,个人缴费没有变化,只是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拨转。 

  对于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将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的标准,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拨转。 

  张学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地说,即使拨转化了缴费基数的1%,也能保障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