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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去行政化之后 潍坊遭遇孤岛效应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0-04-03浏览次数:71946
编者按: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今年2月正式发布,2010年或将成为医改向公立医院这一深水区推进的破冰之年。国家确定的1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数年来已“摸着石头过河”,进行了各自的探索。它们的经验与教训以及在新一轮改革中将迈出的步伐,都是未来可兹借鉴的样本

  今年2月卫生部公布了16个试点城市,2010年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破冰之年。

  在这16家试点城市中,潍坊公立医院改革已探索多年,潍坊模式与申康模式、海淀模式、无锡模式一起被并称为“四大医改模式”。在刚刚公布的国家医改意见中,“潍坊模式”的部分内容被吸收借鉴。2010年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更是公开表示,对潍坊医改“寄予厚望”。

  然而,潍坊许多医务工作者却表示,医改是个系统工程,面对旧有医疗体系,潍坊医改的试点探索可谓步履维艰。

  限制医院总收入及药费比例

  现年72岁的赵惠琳是潍坊市人民医院的老病号。从去年开始,她发现自己的住院费用明显减少了。

  赵惠琳患有心脏病,每年总要花费数千元的医药费,这给每月退休金不足1500元的她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因为医药费开销较大,赵惠琳一直不愿跨入医院的大门。2009年,赵惠琳又因心脏病住了十几天的医院。这次她欣喜地发现,住院费比上次少花了400多元。赵惠琳拿出了住院清单,她感觉药费的大幅降低是这次治疗费用缩减的主要原因。

  赵惠琳并不知道,她的医药费用的降低是源于潍坊市正在实施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其中一项改革措施即是,对药品占总收入百分比明确限定。根据规定,潍坊市人民医院药物以前高曾达总收入的57%,2009年降到53%,今年要求下降到48%。

  医院一位住院部医师告诉记者,从卫生局到医院到各科室,对药品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层层限定,如果超过了标准,对责任人有相应的处罚。这个标准成了医院、医师不敢逾越的红线。在治好病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必然多用常规药而不是高价药。

  与此同时,医院收入非但不作为院长、诊疗部门考核的指标,卫生局还对医院每年收入作出明确限制,如2009年潍坊市妇幼保健医院总收入就被限制在8400万元内。

  在始于2005的潍坊公立医院改革中,限定医院总收入以及药品费用的比例是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对总收入和药品费用比例的控制,潍坊市民在公立医院诊疗费用近年来连续下降。统计显示,2008年8家公立医院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同比下降1.5%,住院床日费用仅增长3%。2009年,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同比下降2.1%,住院床日费用增幅平均控制在3%以下。

  冲破旧体制

  潍坊公立医院改革的另一项措施是,创立了“管办分开不分家”的模式。

  与无锡、上海等地“外分机构分职能”,实现“管办分离”截然不同的是,潍坊另辟蹊径,将干部、用人、分配、资产监管等职权统一收归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使。

  在潍坊医改中,妇幼保健医院是家进行改革试点的医院。与其他公立医院一样,此前潍坊市妇幼保健医院在建设方面,由卫生、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多头负责。潍坊卫生局原局长马安宁称这种状况为五龙治水。

  马安宁是当时改革的力推者。他认为,长期以来,政府该管的,如资产监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全管起来;不该管的用人、分配权等,却管得太多、太死。医院一方面缺乏经营自主权,而另一方面基建项目、购买大型设备等,常常是院长说了算,缺乏把关和监督机制。改革的初衷就是要实现“权力归队,归口管理”。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新医改方案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李玲前去考察后认为,山东潍坊的经验是比较值得推广的。医改就是要明晰管理和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