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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械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SFDA网站发布日期:2010-11-08浏览次数:61888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通知和浙江省三厅局相关要求,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下发《关于做好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械信息非法销售药械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在前阶段整治工作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要及时布置并督促已获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收集汇总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自查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要对已审批的网站进行全面检查,监管人员必须登录辖区内已审批的每个网站逐一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和药品、医疗器械交易的网站,必须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违法事实确凿的,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处理。
  各地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的监测工作,重点监测辖区内的搜索引擎网站和影响范围广、公众浏览量大的综合性网站等,重点监测内容为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痛风、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信息和销售未经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各单位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做好移交和移送工作;各地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企业自查自纠、有证网站清理、动态监测等情况汇总后,整合到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中,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