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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院门诊基本药物使用率仅达60%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发布日期:2011-02-15浏览次数:57379

 基层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必须超过70%,这是硬性规定。但省卫生厅今天通报的我省基层医疗机构2010年12月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显示:全省只有临高、琼海等5个市县基本药物使用率超过70%,全省综合统计,基本药物使用率只有60%。

据通报,我省于2010年3月1日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1个市县(区)分三批实施,12月实现全省覆盖。2010年3月24日,省厅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在基本药品使用方面,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15%;门诊输液治疗比例≤30%;门诊激素处方比例≤10%;目录药品销售额占总药品销售额比例>70%。

但从2010年12月份监测的情况来看,临高县、琼海市、五指山市、屯昌县和海口龙华区共5个市县区基本药物使用率超过了70%,其余16个市县均未达到70%。像海口秀英区、洋浦、儋州三个地区的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到50%。

规定中的门诊激素处方比例≤10%项目中,21个市县基层医院的门诊激素处方比例均超过了10%。在农合门诊次均费用项目中,低的是临高25元,高的是琼海53元,全省农合门诊平均费用是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