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10月30日,福建省长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93例,占年度任务书550例的126%,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7例,占年度任务数200例的108%,双双提前超额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其主要做法:
一是奖励促动。落实药械不良反应监测补贴,按照补贴标准,兑现上半年药械不良反应补贴,同时,为部分工作业绩突出的直报点配备监测设备,有效提升了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机制推动。为改变基层涉药单位在监测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借助市政府将药械不良反应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的契机,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乡镇,让该项工作开展与各乡镇绩效挂钩,促使各乡镇府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工作,有效保障了该项工作在全市全面开展。目前,辖区已经全部完成该项任务的各项指标。
三是网络带动。积极完善监测网点布局,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直报点扩容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