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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提高新农合补助比例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科技网发布日期:2013-01-05浏览次数:31128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获悉,2013年,陕西省将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助比例,增加大病保障病种,扩大补助面。
  据了解,2013年陕西省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增长65元,筹资总水平提高到人均365元。全面提高补助比例,门诊统筹乡、村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60%。提高住院、门诊基金比例,突出保基本的方向。总基金中住院补助基金占70%~75%,门诊统筹基金(含特殊慢病)占20%~25%。该省还扩大大病保障病种,大病保障试点地区正常补助后大病补助比例不低于50%。儿童先心病等8种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补助70%,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