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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提升县域医疗“龙头”实力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3-06-07浏览次数:27665

        2013年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体服务能力提升”的行动策略,并从办医形式、管理架构和政策保障等方面落实具体措施。据悉,截至5月底,浙江省级医院已分别与7家县级医院正式启动合作办医,另有17家县级医院正处于洽谈协商状态。 
        浙江省于今年年初启动的城市医院下沉办医和医务人员下沉行医的“双下沉”行动,以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实力为目标,坚持强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有机联系。鼓励省、市三甲综合医院、中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与1所~2所县级公立医院,建立以托管为主要方式的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并将其作为分院建设,由城市医院下派管理和专业人员分别担任托管医院的院级管理者及相关职能与临床科室负责人。 
        托管医院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组成由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3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医院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的分配与制衡,医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由当地政府及部门、城市医院、被托管医院、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院长由理事会提名。
        “‘双下沉’合作办医须由地方政府和城市医院共同协商结对。”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俞新乐告诉记者,“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运作方式可确保当地政府对医院的保障不变、责任不变和监管不变,托管医院的产权归属、职工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为保证合作办医的有序扩大,浙江省财政专门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对合作办医的县给予财政补助。
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双下沉”的有效运作,浙江省已明确提出不再审批城市公立医院在主城区内增加床位的申请,并制定了包括编制、经费、学科、管理等内容的“双下沉”保障和责任考核办法,并将县域内群众、政府和职工满意度及县域病人就诊率等列入重点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