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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提升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3-06-14浏览次数:27531

 在乡镇卫生院看病,也将能先看病后交钱,并且报销费用即时结算;到2015年底前,力争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到或超过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德州市卫生局医政科获悉,近日德州市出台《德州市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提升全市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解决县域内广大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 大病救治有望“不出县”

农村家庭一旦不幸有人患上癌症、白血病等大病,很多人会考虑到医疗服务水平等问题,而将患者送往市级或市级以上级别的医院进行救治,患者和家属饱受奔波之苦。

 这种情况随着县级医疗机构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即将终结,农村患者有望在家门口治疗大病。按照要求,德州市将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自身建设,其中鼓励县级医院开展部分相对成熟的二、三类医疗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开展心血管介入诊疗、外周血管介入、综合介入、PCR等医疗技术。积极争取上级对县级医院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疑难疾病的救治、筛查、转诊工作的指导,带动县级医院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同时,突出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病防治、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使之能够代表区域专科先进水平,并承担一定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任务,同时承担服务区域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等工作。“十二五”期间,力争在每个县建设10个以上县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

 另外,今年德州市还将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农村患者在家门口看病时,可以先看病后交钱,而且报销费用即时结算,更加方便快捷。

     每村配备至少一名中医

 除了西医外,德州市还将提升县级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按照要求,将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全省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施治水平。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药人员。

 同时整体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有相应的专用医疗用房。

 以农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中医药人员及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每个村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逐步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 每个乡镇设置政府办卫生院
要想让农民患者真正实现在家门口看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必须合理。

 为此,按照要求,每处乡镇政府驻地设一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每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人口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辖区人口密度较大的社区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服务人口应达到3万人,县级市和政府所在地城镇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服务人口应达到1-2万人。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 (含农村社区)设置一所农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农村卫生室。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同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和中医药岗位需要。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将健康档案建立与更新、健康教育、慢性病人随访、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项目任务下沉到村卫生室,今年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建立居民电子档案,及时录入更新重点人群信息。

     专家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

 提升基础医疗服务能力的关键在于人才,除了日常培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帮扶等活动外,德州市还将开展“千名专家援基层,万名主治进乡村(社区)”活动。

 按照要求,德州市将选派副职称以上专家及高年资主治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应针对受援医院的实际和当地群众的需求,优先选择县外转诊率较高的临床专业进行对口帮扶;二级医院结合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特点,选派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帮扶工作,实现群众“看病家门口、诊疗有良医”。

 同时提倡以“团队对团队”的导师制方式带教培训学科骨干,注重提高受援医院常见病、多发病、急病、大病的诊治能力。支援医院派驻人员可以担任受援医院副院长、科室主任等职,通过帮助受援医院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建设等,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派驻的副以上职称医师在受援医院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主治医师和高年资住院医师每年在受援医院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充分发挥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为基层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