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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医疗废物处置实行分级分类监督

文章来源:铜都晨刊发布日期:2013-07-09浏览次数:26919

        医疗单位对于医疗废物怎么处置?虽然国务院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是仍然需要对医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铜陵市医疗机构分散城乡各地,市卫生局为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监督模式,日前制订了实施方案,根据铜陵市经济发展状况和医疗废物处置特点及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将铜陵市三区一县全部列为试点区域。其中二级以上医院全部纳入,一级及以下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床位的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纳入比例为80%。


 

        据了解,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安排,铜陵市被确定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模式工作试点市,旨在为全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分级分类监督模式,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效率,逐步建立起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铜陵市卫生局要求县、区卫生局根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管现状及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医疗废物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工作,并探索试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级分类监督评价,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及监督频次。该项目6月启动,7月份各医疗机构自查,8月-9月进行医疗废物分级分类监督检查与评估,10月-11月进行总结。为此,市卫生局提供了多种卫生监督检查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