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出台《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进一步确立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重要位置,继续落实各项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和中医药服务贸易。
《要点》明确,今年进一步完善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和新农合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和中药纳入报销范围,稳步落实有关“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等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的服务与利用。
《要点》提出,加快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鼓励中医药机构出版中医药养生书籍,制作中医药养生节目。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整合省内五A级景区的自然资源和中医药服务资源,探索建立融旅游与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要点》要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抓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升服务人口的覆盖率,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水平。加快研发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和产品,引导全省中医药科研、医疗单位根据百姓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一批适宜基层和家庭应用的中医药技术和产品。加强对针灸师、按摩师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