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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将被禁止举债新建医院或购买大型医用设备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日期:2014-07-02浏览次数:17611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禁止公立医院举债新建医院或购买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控制县级医院盲目扩张规模。
  通知还明确了今年要完成的一些改革任务。提出要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盲目扩大床位的规模,和提高政策标准。同时,督促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禁止公立医院举债新建医院或者是举债新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已经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县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回购计划或者是转变负债主体,将负债纳入到地方政府的负债范围。
  通知要求,今年年内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相应来说,各省、区、市制订出台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之后的具体补偿办法,减少的收入通过价格调整、财政投入、节约运行成本等来多方共担,明确分担比例,原则上医院分担比例不超过10%,确保正常运转。

  此外通知还提出,原则上由省、区、市制订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细则。在医疗机构总体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调整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策调整跟医保支付政策要衔接,原则上不加大群众的费用负担比例,此外通知还提出,6月底之前要启动城乡居民的大片保险试点工作,年底之前将全面推开。